企业电销卡承诺及风险告知书
使用单(个人)位承诺严格按以下条款使用号卡及卡盟助手平台APP系统,若违约,使用单位自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停机损失、关联停机损失、卡内话费及制卡服务费损失、违约款等,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 为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落实实名制,严格遵守《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实施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电销卡使用人严禁开展与诈骗、骚扰、涉黄、涉恐、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相关的违规违法活动。如因此引发的社会群众投诉和违规违法责任将由使用人及使用单位全部承担,出现诈骗、涉案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3、使用电销卡产品通话功能后被举报为诈骗、骚扰电话(指12321、各地管局、公安等公职机关通报)的将采取封停号码、录音排查、回访被叫、暂停新开户等方式控制新增投诉发生,并使用人需承担违约款:骚扰类300元/个,诈骗类500元/个,辱骂怼用户1000元/次,涉案类5000元/例,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4、使用人承诺绝不使用手机号卡及卡盟助手APP从事电信诈骗相关业务,并自愿接受本平台(渠道)及号卡归属的运营商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料核查、录音质检、客户回访等),若平台语音抽检发现企业实际拨打内容与报备话术内容约定不一致或是涉及违规违法行为时,平台将会采取对企业号卡批量关停、系统禁用、限制新开户等管控措施及时制止企业违规违法拨打行为。
5、电销卡潜在风险:运营商基于国家政策规定或自身风险管控,不排除批量停卡的风险,可能会导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并无法退还套餐费及余额,将有可能由此给您造成损失无法补偿,请使用人提前知晓并予以理解。
6、电销卡使用人承诺所有手机卡必须活体检测实名制入网,实名入网后不转售、不转借、不转租等方式给他人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工信部信息安全条例,若手机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或其他违法活动,运营商将协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单位员工(机主)离职、卡丢失、被盗等,请立即报卡盟平台售后关停处理。
7、每月28号充值次月套餐费,若不满足套餐的号卡将视为不再继续使用,并提前停机,请自行销户处理。
8、所有号卡标准套餐内无免费短信、流量、彩信等业务,只有语音套餐,使用其他功能会高额扣费,并自行承担。
9、收到卡7天内进行激活使用,如在期间内没有激活号卡而产生的售后问题不予处理,由于电话卡实名制特殊性,一旦实名成功后均无法办理退换号卡及退费业务,请谨慎实名提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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